公司“阳光国企,廉洁国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8-04
根据省国资委纪委的安排部署,今年8月份建工集团纪委在集团公司系统内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以“阳光国企,廉洁国企”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贯彻集团提出的活动实施方案,我们公司制定了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强化责任意识,面对深化改革遇到的矛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强化自律意识,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廉洁从业,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通过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使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让党的每一条纪律都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风清气正、勤廉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参与对象:公司司属单位及机关各部门全体党员和管理人员。
四、时间安排:8月3日至8月31日。
五、活动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省出资监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抓好“五个一”活动,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效。
(一)开展一次党纪法规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审计部打印装订学习资料成册,通过公司党办、各党总支,发放到每个党支部一本,由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学习,8月底针对此次学习活动组织一次测试。主要学习内容为:《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等党纪法规。
(二)组织一次廉政党课及反腐形势教育活动。提请公司主要领导结合“三严三实”重要论述给公司的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勤政党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省出资监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责任感,不断增强抓好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进行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认真学习集团印发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业务招待费等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四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改革取得新进展。纪检监察审计部将上述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装订到学习资料册内共同学习。为集团改革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
(四)加强反腐倡廉专题宣传。以“阳光国企,廉洁国企”为主题,制做活动式宣传展板摆放在公司办公楼各层走廊醒目位置;在一楼大厅、三楼餐厅悬挂宣传横幅;更新办公楼后院的专题宣传栏内容;在公司营造积极的宣传氛围,让活动意义深入人心。选择新开工的省纪委靖安办案点项目工程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宣传活动,以此为契机,试点将廉政宣传活动向项目一线深入。
(五)开展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成果宣传。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力度,认真拟写信息和宣传报道。
此次活动,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领导,要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和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舆论氛围。
江西建工一建纪委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