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6-01-29
按照省委、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安排,为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持续转变作风,近日,公司党委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江西建工一建公司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倡导该公司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提升品德操守,严守党规法纪,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该行为规范共涉及8个方面,包括忠信,忠诚于党,立信于民;厚德。立德立志,厚德修身;团结。求同存异,坚持原则;实干,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慎权,民主决策,公正用权。担当,铁肩担责,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尚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守纪,严守纪律,恪守规矩。
具体要求公司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牢记宗旨,服务群众,不与民争利,不刁难群众,不人为设障。提升道德境界,培养高尚情操,对不良风气、不道德行为敢于抵制,不贪图享受、铺张浪费。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不优亲厚友、以情代法,不假公济私、 以权谋私,不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要大胆创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不拈轻怕重,因循守旧,得过且过。要廉洁自律,干净做事,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