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赣建工司纪字〔2016〕10号
中共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赣建工司纪字〔2016〕10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建工司纪字〔2016〕10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单位、机关各部门、本部各经营单位:
根据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8月份在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2016年7月18日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统一部署,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在建工集团系统组织开展以“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做合格党员,建廉洁建工
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人员切实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勤廉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为集团深化改革、发展升级提供正能量。
三、参与对象
集团各成员单位、机关各部门、本部各经营单位全体党员以及财务、经营岗位的管理人员。
四、活动时间
8月1日-8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尤其是庆祝建党95周年重要讲话以及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有关制度规定为主线,突出“四个紧密结合”即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项目现场管理紧密结合、与企业IPO紧密结合、与企业重点岗位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十项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勤廉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1、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宣传专题会议1次。
2、组织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
3、开展反腐警示教育活动1次。
4、每个党支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
5、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制定主题宣传栏1期。
6、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组织宣传活动进工地(项目)不少于1(个)次。
7、组织“两学一做”知识测试1次。
8、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财务、经营岗位管理人员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次。
9、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谈心谈话1次。
10、对《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工司办发【2015】8号)文件执行情况以及执行力专项检查1次。
六、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及时制定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要创新宣教形式,注重效果。要紧密结合企业反腐倡廉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注重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对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创新措施,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要妥善处理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与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关系,做到宣传教育月活动与企业改革和发展升级同步推进。
(四)要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实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保证活动内容得到有效落实,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集团纪委将于8月中旬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请于9月25日前报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处。
抄送:本司各领导,外派监事会,集团纪委委员。
中共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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