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为您解说“江西省结构示范工程奖”的申报
发布时间:2016-02-25
2014年7月,江西省正式出台了《江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价技术要点(2014版)》, 旨在为进一步督促各参建方落实质量终身责任,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消除常见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建筑结构质量安全,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而直至今日已一年有余,大多数项目部仍对“结构示范工程”存在很多不解之处,首先表现在项目部不了解该奖项的意义所在,其次表现为项目部不了解该奖项的申报程序。为帮助公司各创优项目部答疑解惑,更加及时掌握申报流程,在此为大家略作解说,希望对项目部争先评优有所帮助。
首先,在以往工程评优过程中,申报“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省优)及“杜鹃花奖”的先决条件为主体结构获得各地市级“建筑结构优良奖”,而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布《江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价技术要点(2014版)》之后,今后如主体结构未获得“省结构示范工程奖”将不符合“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基本硬性要求,对于工程质量目标为省优或杜鹃花奖的工程来说,这将意味着错过了“省结构示范工程奖”的评审将直接导致合同质量目标不能完成,甚至可能造成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因此各创优项目部,特别是合同质量目标为省优工程或杜鹃花工程的项目,更要及时申报“江西省结构示范工程”,以免错过申报时机,同时各地市级“建筑结构优良奖”将作为推荐省结构示范工程的依据或基本要求,仍需按以往正常程序申报。
其次,关于省结构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由于各项目部都不甚了解,在此我们以南昌市为例,对整个申报流程做了简单说明,其他各县市可适当参照南昌市工程申报程序,具体申报事宜需与当地质监站询问了解,以各地市质监站申报要求为准,具体内容为:
1、材料申报:工程开工一个月后便可填报《江西省建筑结构示范工程申报表》,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再由县(市)质量监督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完成后将申报表报送至市质监站,由市质监站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省安质监局质量管理科,于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前(墙体粉刷前)还应将《自评报告》报送至市质量监督站。
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分两步验收,第一次现场验收由项目部自行组织3位质量专家到工程现场按照省结构示范工程评价技术要点对工程现场进行评价,验收前应事先与公司质量监督管理部联系备案,由公司统一通知南昌市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验收现场项目部应准备工程情况汇报PPT,做好专家到场签到记录,验收结束后由专家按《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价表》进行评价,并出具《建筑结构示范工程评价意见》,由专家签字确认。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告知市质监站相关人员,由市质监站负责通知省安全质量监督局再次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二次验收,同样做好现场汇报、专家到场签到及验收后的评价意见收集工作,第二次验收通过后由省安质监局评定是否评为省结构示范工程。
3、验收时间节点要求:省结构示范工程现场验收时间节点基本与原结构优良验收节点相同,为主体结构完工之时,即在墙体砌筑之后、粉刷之前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由于现场验收分两步进行,第一次验收及第二次验收存在一定的时间间歇,为不影响工期,第一次现场验收时间宜相应提前数日,确保第二次省局组织的专家到场后主体结构不被粉刷层覆盖,导致不符合验收条件,影响工程申报。
4、为各项目部更快更全面的了解相关内容,我们对相关要求及文件进行了总结整理,项目部可自行下载学习了解。
